各市、州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对各单位履行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助推非公经济发展履职情况及具体工作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工商发[2012]185号)、《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工商发[2012]184号)和《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联系万户非公有制企业助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活动的通知》(甘工商发[2012]186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督查方式采取自查的形式,各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认真开展自查,7月5日之前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于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报会务组。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省局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自查报告的材料情况要准确,数据要详实,力求反映真实情况,电子版报协同网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8533185 传真:8533197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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