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市级微型企业孵化园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和《重庆市市级微型企业特色村认定管理办法》,以规范市级微企园、微企村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事项,市级微企园、微企村有望获得更多财政支持,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微企园是指“利用闲置厂房、旧城改造楼宇、工业园厂房、创业孵化基地、高校、企业街等载体让微型企业入驻,并为微型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事务代理等有效服务,实现对微型企业的集中帮扶和集中展示,助推微型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所形成的孵化平台”。市级微企园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着重吸纳从事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微型企业入驻。
近年来,重庆市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工业园厂房等建成各类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平台164个,入驻微企6599户,其中市级微型企业孵化园达到43个,累计组织市级微企园建设专项资金2300万元。今后,全市将力争每年新建50个市级微企园,并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以有效缓解微型企业前期创业成本高、落地难的问题。
微企村是指“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效益产业和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目前,重庆市发展20户以上微型企业的微企村已达到138个。从今年开始,重庆市将拿出专项补助资金,每年筛选建设50个市级微企村,计划到2017年扶持建设市级微企村250个,其中在贫因村建设微企村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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