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按照内资企业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注:
1.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变更为内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可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