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