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了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决定在全省启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9月26日0﹕00时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规范提交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申请。之前未办结的业务按新规范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二、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个体工商户暂不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办理登记,仍按“三证合一”改革前的程序办理各类登记业务。
甘肃省工商局 2015年9月25日